搪玻璃反應釜的設計可以采用基于規則的設計方法、分析設計方法,也可以采用本規程協調標準中規定的驗證爆破試驗方法和比較經驗設計方法。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應根據以下6個設計條件,其中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作參數(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范圍、液位高度、噴嘴負荷等);
(2)搪玻璃反應釜使用壓力容器的位置和自然條件(包括環境溫度、抗震設防烈度、風、雪荷載等);
(3)介質組成及特點;
(4)預期使用壽命;
(5)幾何參數及噴嘴方位;
(六)設計的其他必要條件。
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損傷模式、失效模式、風險條件和安全裕度,有必要確保搪玻璃反應釜的壓力容器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和耐腐蝕性。同時,還應考慮壓力容器的支架、底座環、支撐耳以及其他類型的支撐部件和壓力部件之間的焊接(粘接)接頭的強度要求,以保證壓力容器在其設計使用壽命內的安全性。